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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伦悲剧所呈现的舆论反响与社会本质--- 大义灭儒系列:之四

这两天,偶然在网络上发现了这一则记事,引人醒思。可以借此做个对比:

 

详细信息链接:

http://news.ameba.jp/20141014-51

 

事发地点位于日本北海道的南幌町,人口才8000人的宁静小镇。

 

10月1日凌晨1点,任职于该小镇药局的某位20多岁的女性,刚加完夜班回到家,发现一幕血腥的场景:自己的妈妈和外婆纷纷倒在血泊之中--------

 

案发后,针对警方的询问,其17岁的高中生幺妹起先说自己睡着了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后来改口承认自己是凶手,杀死了亲生母亲和外祖母。而她那个在药店上班的大姐,也因为涉嫌串供和湮灭证据(丢弃凶器并制造入室抢劫的假象)而被捕。

 

警察发现,这位大姐在侦讯时竭尽全力地护着小妹,似乎已做了最坏的打算------

 

综合邻居们的描述和调查,发现这起惨案的背后,有着重重复杂的因素:

 

这家人原本一家五口,夫妻俩和三个女儿。20年前从幌搬过来。原本一家和乐融融,和邻居街坊的关系都很融洽,但自从外婆也搬进来后就发生了巨变------

 

外婆运用亡夫(生前为公务员)的遗产和保险,投资股票赚了不少钱。而这栋房子当初也是靠其财力而建成的。

 

大约15年前,外祖母入住后对小孩子们很反感(尽管是自己的外孙女)。特别是才两岁多的幺女,稍有哭闹就严加斥责。另一方面,对自己带来的狗倒是宠爱有加,甚至爆出:“这家的小孩连狗都不如!”的狂言。这不仅让孩子的父母难堪,连外人都难以理解-------

 

长此以往,身为孩子父亲的女婿当然受不了,屡屡向丈母娘反映,得到的答案竟是:“住在我家就得听我的!不满的话给就我滚出去!”,果然,两年后,这对夫妻协议离婚。丈夫带着次女搬回幌,长女和幺女则跟随母亲留了下来。

 

对于留下来的这对姐妹而言,人生的噩梦更加悲惨:早起晚睡,每天做不完的家事。外祖母动辄对其打骂(据说曾经被打住院),还对其威胁:“敢说出去就别想上学!”。邻居有时看不下去说了几句,老太婆趾高气昂地回道:“咱们的家务事!我们管教孩子关你屁事!”而且身为孩子母亲的女儿完全不出面维护孩子,让这对姐妹深陷孤立无援的家暴绝境------

 

这位“一家之主”的暴发户外祖母,和周围的关系自然处不好。浓妆艳抹穿戴名牌,对他人不屑一顾,却毫无修养气质,掩饰不了自己乡巴佬出身的本色。
  
以上内容取材自本月底发行的女性杂志-----------

 

 

笔者认为:引人注目且值得关注的倒不是事件本身,而是日本读者们的评论。由此显现出双方社会与文化的差异,更凸显了一部分汉族脑残的愚昧和无知。

 

我从评论排行榜中(以获得按“讚”的高支持率为优先),摘选几则代表性的观感。用绿色来显示,打括号的红色部分是笔者自身的感想。获得高支持率的评论分别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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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死者太霸道了,杀人犯令人同情。

 

# 在慈祥双亲的呵护下长大的人会认为:“无论如何不可以使用暴力”,“不能怨恨父母”,然而世间并非全是如此。也有不少人被父母被亲人毁了一生。这对姐妹尽管会受到惩处,但长年来积累的委屈也令人同情。希望她们刑满出狱后能遇见好人过上幸福的生活。

 

# 尽管杀人不可原谅,但如果该报道属实,那对于那个外祖母的下场,唯有用【因果报应】四个字来形容。

 

# 恶毒的老太婆虐待孩子又不与邻为善,亏她们还能忍受十几年,要换做是俺早就动手了。(这哥儿们火气挺大)

 

# 这对姐妹每天承受的压力和怨气积累了好几年,其中的辛酸外人恐怕是难以理解的。也许在局外人看来:“应该有逃脱的方法” ,但对当事人而言“要怎么逃?唯有如此才能解脱”。

 

# 死老太婆自作自受。而那个当妈的也不是个东西!当初带着孩子远走高飞也就不会酿成今天的悲剧了。(很有道理)

 

# 类似的事我家附近以前也发生过。恶婆娘虐待儿媳妇把小孩的母亲逼着去自杀。当时还是小学生的孩子冲着祖母大吼:“我一辈子也不原谅你!”,后来真的就不再相认。这老太婆完全是自作自受,没有人会为她哭!

 

# 既然讨厌孩子,那你自己干嘛还生孩子!?(说的妙啊)

 

# 杀人虽然不可原谅,但对于生活在地狱般的孩子而言,这也许是唯一的逃脱之路。可怜的孩子-----

 

# 老太婆作孽害人不浅,虽不是所有的老人皆如此,但毕竟有害群之马。希望这类悲惨的畸形家庭能早一日消失。

 

# 死老太婆依靠着她生前当公务员的老头,死后领取的退休金和保险为所欲为,破坏亲生女儿的婚姻和一家人的幸福。当公务员的了不起啊?反了!是最低贱的下三滥!大家想想:咱们纳税的血汗钱给这样的死老太婆吃喝玩乐,不令人愤慨吗?被杀是理所当然!希望给那位可怜的女孩从宽处理,斟酌量刑。(很有深度的观点!)

 

# 事情属实的话那个老太婆活该遭受报应,无法体会受虐者的心理。老废物一个!

 

# 认为孩子不如狗的那种老废物,尸体乾脆那拿去喂她养的那条狗吃吧!(这个建议不错,也符合环保的理念)

 

# 老太婆罪孽深重,让孩子年纪轻轻就背上犯人的枷锁,望能从轻发落。

 

# 俺要是法官的话就判那女孩无罪!这世上不可能全像电视剧演得那么和谐美好。(的确如此)

 

# 合不来的话最好就别住在一起!就算是一家人,也有个性,习惯,价值观大相径庭的时候,既然合不来,分开来生活才是上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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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一面倒地为这对姐妹叫屈抱不平。让人感觉人家是讲理的,更验证了那句古话:“老而不死是为贼”!日本民众明理而分得清是非。针对一件事不会死板地从结果妄下结论,而是根据前因后果来判断对错。女孩尽管犯下谋杀生母和外婆的重罪,但其缘由令人同情而给予声援;而那个恶婆娘咎由自取遭到痛批。不少汉族白痴媒体形容人家什么服从,团结,守法,纪律云云,还有不少狡诈的上位者以此要求部下做个顺从的奴才。然而却忽略了这些表象内部的最根本关键是必须合理并负责,丧失了合理和负责的前提,其它一切都是狗屁!

 

对于这对苦难姐妹,生在家暴阴影的家庭是一大不幸,但生在日本社会还算是不幸中之大幸。


回过头来看看咱们汉族,要发生这类的事件,社会大众的反应会如何呢?

 

最操蛋的,恐怕要数那个以“传统中华文化继承者”自居,沿袭千余年儒家社会腐臭的港台社会吧!撇开香港那批低级的狗奴才不说,就咱们台湾现行的法律来看,那是那女孩在台湾犯下这类案件,恐怕凶多吉少,难逃生天。记得刑法中有着:“杀害直系亲属当处死刑”的规定,这种光看结果,不问原因的白痴型的二分法,不仅保留了封建遗毒的腐臭,更暴露了自身法律的粗略本质。长年来也造就了许多恐龙法官和乌龙判决。

 

至于社会舆论,会像日本读者似地综合前因后果来分析判断吗?我认为可能性很低。特别是喜好腥膻色的王八媒体,擅长歪曲渲染误导。在这种倾向之下即便不是故意,也有可能把该女孩妖魔化,塑造成十恶不赦的杀人魔。更遑论去关注其家庭背景和作案动机了!而盲目的群众早已习惯非黑即白的二分法思维,单凭结果来研判,根本不可能对当事者有客观的认知与合理的评论。

 

总的来说,儒家千余年腐朽传统早在台湾社会根深蒂固。也因此“长者至上”,“叛逆者错”的狗屁伦理,鸡巴逻辑依然深植人心。再加上社会大众的因循苟且,姑息养奸,造成长年来众多的腐朽废物四处横行,残害并腐蚀着下一代。养成了“下犯上者重罚;上虐下者轻罚”的鸡巴惯例!也因此那批虐待孩童的禽兽父母往往没受到应有的惩罚;而备受压迫而犯案的青少年又没有得到公平合理的对待。这就是传统儒家社会的鸡巴特色!

 

值得一提的是:说句公道话,备受争议的中国大陆,在这方面还远比台湾进步!笔者曾经在内地电视台的社会频道看过两起类似的人伦悲剧和审判结果:一则讲述酒鬼父亲不务正业,动辄家暴妻儿,其子忍无可忍在一场冲突中失手将其打死;另一则讲述禽兽父亲意图性侵亲生女儿,女孩长期不堪其扰选择下毒将其毒死。尽管是杀死直系亲属,两个案例都才判了十年,给了当事人再生的机会。让人觉得还可以接受。毕竟是上位者罪有应得咎由自取,孩子们被迫反抗实属无辜。从这点也能证明人家的判决还比较合乎情理,儒家腐臭还没咱们严重!如果这点都做不到,那“新中国”就一点意义都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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